曾經在感嘆java在台灣的應用及發展程度, 現在思考起來, 不是沒有原因的。在寫程式的時候, 看著自己使用者繼承架構、java bean、design pattern, 可是開發的速度卻比一旁的工讀生慢得一踏糊塗。於是深深在思考:使用著這些將java物件導向發揮的淋漓盡致的機制,真的值得嗎?雖然可以很自豪的說: 我寫的程式彈性比較大, 改得比較快; 可是再進一步細想, 以後有可能會改嗎?
台灣的軟體界主要以專案制度為主, 巴不得趕快結案, 維護期趕快過去, 能不改就不改。一些小系統, 也是功能可以跑就好了, 在軟體開發流程上, 最好是一個瀑布就這樣流下來(標準的瀑布式開發流程)。這樣的環境下, 像java這種具有彈性的OO似乎就發揮不了它的特色, 自然就沒什麼願意用這種沒什麼特色的語言。
再來看OO的另外一種特性:reuse。我認為reuse可以從2個角度來看。一個是reuse的修改(同樣的功能用同一支程式, 要修改這個功能就可以讓全部使用這支程式的部份一起修改), 我個人覺得這項功能很具特色, 也很吸引人, 不過也是在有需要修改的前提下。第2個是真的reuse, 就是說同樣的功能只要寫一次就好。在台灣,這可能是可以發揮java特色的部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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